富豪放烟花炸死21人:谁让他害人害己
广东普宁市“2·26”烟花爆炸事故现场已基本清理完毕。截至28日上午9时,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,48人受伤。经初步调查,事故原因为普宁市军埠镇石桥头村村民杨某事发当晚8时在家门前约30米处空地非法燃放烟花,引爆家门前堆放的烟花。目前,两名涉嫌肇事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肇事责任人已先行交纳事故处理费800万元。
20多条鲜活的生命毁于一旦,数十人伤势惨重,此等悲剧不能不让人唏嘘。应该说,肇事者杨俊树既是惨剧的制造者,也是受害者。在这起爆炸案中,杨家也有人死伤。但不管怎么说,当下,追索爆炸事故的因由,惩处责任人,善后无辜受难者,是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。
在笔者看来,这是一起交织着复杂因素的人祸,其中我们能够看到权力的魅影,能够看到富人的狂悖。且看2月28日《信息时报》报道的两个细节:其一,每年杨家在元宵节时都会买来大量烟花爆竹燃放,去年其家族中新添男丁,按照当地习俗需回家履行风俗,今年便购买了超过10万元的烟火囤积在家中,打算大肆庆祝,谁知却酿成大祸。这就带来了疑问,杨家储存这么多烟火,为何不见监管部门积极介入,有效管理?另外,杨家年年放烟花,既然并非第一次,监管部门的安全弦都绷在了哪里?
其二,肇事者杨俊树今年50多岁,家中共有兄弟8人,其排名第二,曾在该村担任党支书兼村主任,几年前曾因村里的一宗火灾被撤职。已有前车之鉴,杨俊树为何不引以为戒?这种骄纵来自何处?如此有恃无恐是否源于其强大的家族势力?此外,当地监管部门对杨家网开一面,是顾忌杨家财大势大,还是平时就与杨家 “眉来眼去”、“如胶似漆”?
目前,杨俊树及其侄子杨克勤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肇事者亲属已交纳事故处理费用800万元。应该说,交纳800万元处理费名正言顺,但这从侧面上验证了杨家富甲一方的事实。此举无形中释放了一个信号,即相关部门完全把责任转嫁到了杨家身上,因此处理费应由杨家埋单。只见杨家责任,不见监管部门,这样做公平合理吗?
悲剧一再复制,并且几乎以相同的方式复制,此乃最可悲之处。众所周知,广东近年来因烟花燃放而引发的事故可谓多矣,为何不能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?广东在烟花燃放方面并不缺少法律法规,但为何不被有效践行?
普宁爆炸,事故原因是非法燃放烟花,那么,杨家为何能够使非法燃放烟花的行动付诸现实?除了杨家责任之外,难道就没有监管责任吗?可以断言,杨家特权的背后是因为监管部门放任杨家享有特权,放任其非法囤积烟花,酿成大祸。

2010-3-10 12:18:14 回复该留言
可怜…………
2010-3-24 6:39:14 回复该留言
那么大的事